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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不见房产证,还让业主等多久?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8日 松江经济纠纷律师  

  济南时报 1月14日,《济南时报》刊发《房款付清近五年仍未拿到房产证》一文,报道了山东建设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五柳庄花园小区300多户业主遭遇房产证“难产”的事件。

  与业主们的着急不同,笔者读报发现,开发商的态度却是“再等等”。在对300户业主的处境深感同情的同时,笔者不禁想借句歌词说一说开发商:不要让业主等得花儿都谢了。
  先猜一猜业主们的心思:好不容易买下一套房子,然后是等待开发商的承诺,寒来暑往盼星星盼月亮地等。住着无证房子,心里难免不踏实,最后等得心都凉了。怎么办?找开发商!

  再看开发商,可能也真有难处。然而,既然是开发商,就避免不了商人的特性——— 想方设法赚取利润。于是,有些开发商“先上船、后买票”式的不规范售房行为出现了,捂盘惜售行为出现了,有些地方的开发商为了捂盘催价宁可主动违约赔偿的法都使出来了。可谓用心良苦。

  然而,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各项约定清清楚楚。开发商称“办不下房产证是由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造成的,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但笔者想提醒一句:即便是有一千条理由一万种借口,不要忘记,按合同来说毕竟是违约了,毕竟让业主等了数年至今未拿到房产证。

  众所周知,我国的司法体制日趋健全完善,消费者维权意识日益增强,违约欺诈难逃责任。既然事情已到这一步,开发商就得抓紧像自己所称的那样“及时做好沟通工作”,抓紧用实际行动挽回丧失在部分消费者心目中的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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