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经济纠纷律师
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文集> 房产案例
律师文集

楼上漏水楼下遭殃 协商未果对簿公堂

发布时间:2016年9月1日 松江经济纠纷律师  
      2008年7月20日,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谢女士发现家中卫生间墙壁漏水,之后漏水一直持续不停。后来谢女士发现,漏水系楼上住户家中温泉管水龙头未关所致。近日,谢女士将楼上住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卫生间铝扣板顶子损坏等损失费共1400多元。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据谢女士称,其住楼房一层,2008年7月20日,她发现家中卫生间墙壁漏水,开始时她误认为墙壁上的水是洗澡时产生的蒸气。7月26日她才发现水是从自家正上方的二层屋内漏下。当时二楼房屋业主不在家,谢女士马上与物业公司取得了联系。物业公司多次通知该业主,谢女士自己也打电话与业主沟通,但该业主根本不予理睬。后谢女士与物业公司负责人一起到楼上住户家中的卫生间查看,发现温泉管水龙头没有关,卫生间内积水很深,积水从地板渗入楼下谢女士家的卫生间内,造成谢女士家卫生间房顶漏水,灰顶脱落,浴霸电机短路损坏。但是楼上住户一直未对问题予以解决,2009年3月20日,楼上住户开始装修房屋,造成谢女士家厨房也开始漏水。谢女士无奈,只得一纸诉状将该住户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400多元。

      目前,此案还在审理当中。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松江经济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36662208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