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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业化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3月23日 松江经济纠纷律师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随着我国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业的瓶颈制约也日益凸现,地源热泵的产能不能满足规模化应用的需求;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结合程度不高;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缺乏技术上的突破,生产成本较高等等。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产业化基地成为当前紧迫而重要的任务。为此,我部决定在“十一五”期间,确定一批部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业化基地,通过产业化基地的培育建设,以提高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和热泵机组的生产能力,并进一步形成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材料、产品体系。建设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业化基地的重点领域是:与建筑结合的可再生能源设备、产品的规模化生产;与建筑结合的可再生能源技术集成;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所需的部品、构件生产与研发。
  请各地按照《建设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业化基地申报指南》和《建设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业化基地申报书》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申报截至时间是2007年10月31日。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建设部科学技术司联系。
  联系人:胥小龙
  电 话:010-58934548
  传 真:010-589345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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