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1日,黄浦区委三届七次全会隆重举行。会议结束后,黄浦区司法局迅速在全局对区委全会的精神作了传达,在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的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规划2009年全区的司法行政工作。一是健全司法行政参与黄浦发展、稳定的工作机制。对区政府法律顾问团、黄浦律师志愿者等多支队伍进一步科学调整,并根据黄浦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进社区、律师参与维稳工作等的协调机制。二是全力做好与民生相关的工作。法律援助工作要在提高20%案件总量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非诉调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基层群众这两类进行重点普法教育;人民调解工作将在拓宽调解领域、强化对调解干部的素质训练等方面开展工作,积极构建人民调解大格局;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将重点做好建立工作责任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拓宽就业渠道三方面内容。三是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在积极引进律师事务所的同时,提升事务所专业发展和品牌效应,同时组建黄浦律师楼,以零租金或低租金吸引律师事务所入驻黄浦,构建黄浦法律服务业集聚地。